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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章句下·第十四节

  孟子去齐,居休。公孙丑问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乎?”

  曰:“非也。于崇,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不欲变,故不受也。继而有师命,不可以请。久于齐,非我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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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十四节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孟子离开齐国,住在休地。公孙丑问他:“做官而不接受俸禄,是古时候的道理吗?”
  孟子说:“不是,在崇地的时候我见到齐王,退下来我就有离开的想法,我不想改变这种想法,所以就不接受俸禄。后来发生了战争,不能够申请离开。长期留在齐国,不是我的想法。”

注释
1.休:地名。在今山东滕县北。崇:地名。
2.师命:师旅之命,指发生战争。

孟子·公孙丑章句下·第十四节读解

作者:佚名

  本章亦是全篇总结。从第一章“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始,孟子从“爱民”这一大主题下,延伸到忠于职守的问题,第五章孟子劝说蚳蛙的进言,就是忠于职守的问题,因为真正的忠于职守即是爱民。然后孟子又谈到自己的辞职,通过别人的评论,阐明了求职与辞职的根本原因。从这一篇中,我们看到的是孟子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广大胸怀和爱民的拳拳之心,他之求官而不受禄,不为钱财所困,不为名利所羁,确实是学到了孔子的精髓。孟子的这种价值取向,对今天的人来说,也许是傻、笨、憨、呆、痴,没有谁会赞同,因为人总是要吃饭的,而吃饭是要钱的,所以,干了事就要拿钱。然而孟子这种精神,却世世代代传了下来,因为孟子并不是提倡白干事,而是说不计较报酬,不要为了丰厚的报酬而出卖自己的良心和意志。因此,总结孟子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认为是孟子采取了最佳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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