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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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一
《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欲无限极,祸乱 生焉。圣人惧其邪放,于是作乐以和其性,制礼以检其情,俾俯仰有容,周旋中矩。 故肆觐之礼立,则朝廷尊;郊庙之礼立,则人情肃;冠婚之礼立,则长幼序;丧祭 之礼立,则孝慈著;搜狩之礼立,则军旅振;享宴之礼立,则君臣笃。是知礼者, 品汇之璿衡,人伦之绳墨,失之者辱,得之者荣,造物已还,不可须臾离也。五帝 之时,斯为治本。类帝禋宗,吉礼也;遏音陶瓦,凶礼也;班瑞肆觐,宾礼也;诛 苗殛鲧,军礼也;厘降嫔虞,嘉礼也。故曰,修五礼五玉,尧、舜之事也。时代犹 淳,节文尚简。及周公相成王,制五礼六乐,各有典司,其仪大备。暨幽、厉失道, 平王东迁,周室浸微,诸侯侮法。男女失冠婚之节,《野麕》之刺兴焉;君臣废朝 会之期,践土之讥著矣。葬则奢俭无算,军则狙诈不仁。数百年间,礼仪大坏。虽 仲尼自卫返鲁,而有定礼之言,盖举周公之旧章,无救鲁邦之乱政。仲尼之世,体 教已亡。遭秦燔炀,遗文殆尽。
汉兴,叔孙通草定,止习朝仪。至于郊天祀地之文,配祖禋宗之制,拊石鸣球 之备物,介丘璧水之盛猷,语则有之,未遑措思。及世宗礼重儒术,屡访贤良,河 间博洽古文,大搜经籍,有周旧典,始得《周官》五篇,《士礼》十七篇。王又鸠 集诸子之说,为礼书一百四十篇。后仓二戴,因而删择,得四十九篇,此《曲台集 礼》,今之《礼记》是也。然数百载不见旧仪,诸子所书,止论其意。百家纵胸臆 之说,五礼无著定之文。故西汉一朝,曲台无制。郊上帝于甘泉,祀后土于汾阴。 宗庙无定主,乐悬缺金石。巡狩非勋、华之典,封禅异陶匏之音。光武受命,始诏 儒官草定仪注,经邦大典,至是粗备。汉末丧乱,又沦没焉。而卫宏、应仲远、王 仲宣等掇拾遗散,裁志条目而已。东京旧典,世莫得闻。自晋至梁,继令条缵。鸿 生钜儒,锐思绵蕝,江左学者,仿佛可观。隋氏平陈,寰区一统,文帝命太常卿牛 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炀帝在广陵,亦聚学徒,修《江都集礼》。 由是周、汉之制,仅有遗风。
神尧受禅,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太宗皇帝践祚之初,悉兴文 教,乃诏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定著《吉礼》六十一 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 恤》五篇,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玄龄等始与礼官述议,以为《月令》礻 昔祭,唯祭天宗,谓日月而下。近代礻昔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 并除之。又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托,余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 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汉建武中封禅,用元 封时故事,封泰山于圆台上,四面皆立石阙,并高五丈。有方石再累,藏玉牒书。 石检十枚,于四边检之,东西各三,南北各二。外设石封,高九尺,上加石盖。周 设石距十八,如碑之状,去坛二步,其下石跗入地数尺。今案封禅者,本以成功告 于上帝。天道贵质,故藉用藁秸,樽以瓦甒。此法不在经诰,又乖醇素之道,定议 除之。近又案梁甫是梁阴,代设坛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今定禅礼改坛位于山北。 又皇太子入学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陈五兵于太社、农隙讲武、纳皇后 行六礼、四孟月读时令、天子上陵、朝庙、养老于辟雍之礼,皆周、隋所阙,凡增 多二十九条。余并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 焉。
高宗初,议者以《贞观礼》节文未尽,又诏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李义 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少卿韦琨、 太学博士史道玄、符玺郎孔志约、太常博士萧,楚才孙自觉贺纪等重加缉定,勒成 一百三十卷。至显庆三年奏上之,增损旧礼,并与令式参会改定,高宗自为之序。 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其所损益,多涉希旨,行用已后,学者纷议,以为不及贞 观。上元三年三月,下诏令依贞观年礼为定。仪凤二年,又诏显庆新修礼多有事不 师古,其五礼并依周礼行事。自是礼司益无凭准,每有大事,皆参会古今礼文,临 时撰定。然贞观、显庆二《礼》,皆行用不废。时有太常卿裴明礼、太常少卿韦万 石相次参掌其事,又前后博士贺敱、贺纪、韦叔夏、裴守真等多所议定。则天时, 以礼官不甚详明,特诏国子博士祝钦明及叔夏,每有仪注,皆令参定。叔夏卒后, 博士唐绍专知礼仪,博学详练旧事,议者以为称职。先天二年,绍为给事中,以讲 武失仪,得罪被诛。其后礼官张星、王琇又以元日仪注乖失,诏免官归家学问。
开元十年,诏国子司业韦绦为礼仪使,专掌五礼。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 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诏付集贤院学士详议。右丞相张说奏 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今之五礼 仪注,贞观、显庆两度所修,前后颇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与学士等更讨论古 今,删改行用。”制从之。初令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及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 本等检撰,历年不就。说卒后,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始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 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
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祇、神州及宗庙为大祀,社稷、日月星辰、先代帝王、 岳镇海渎、帝社、先蚕、释奠为中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诸星、山林川泽 之属为小祀。大祀,所司每年预定日奏下。小祀,但移牒所由。若天子不亲祭享, 则三公行事;若官缺,则职事三品已上摄三公行事。大祀散斋四日,致斋三日。中 祀散斋三日,致斋二日。小祀散斋二日,致斋一日。散斋之日,昼理事如旧,夜宿 于家正寝,不得吊丧问疾,不判署刑杀文书,不决罚罪人,不作乐,不预秽恶之事。 致斋惟为祀事得行,其余悉断。若大祀,斋官皆于散斋之日,集于尚书省受誓戒, 太尉读誓文。致斋之日,三公于尚书省安置;余官各于本司,若皇城内无本司,于 太常郊社、太庙署安置。皆日未出前至斋所。至祀前一日,各从斋所昼漏上水五刻 向祠所。接神之官,皆沐浴给明衣。若天子亲祠,则于正殿行致斋之礼。文武官服 裤褶,陪位于殿庭。车驾及斋官赴祠祭之所,州县及金吾清所行之路,不得见诸凶 秽及缞绖者,哭泣之声闻于祭所者权断,讫事依旧。斋官至祠所,太官惟设食。祭 讫,依班序馂,讫,均胙,贵者不重,贱者不虚。中祀已下,惟不受誓戒,自余皆 同大祀之礼。
武德初,定令:
每岁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景帝配。其坛在京城明德门外道东二里。坛 制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 每祀则天上帝及配帝设位于平座,藉用藁秸,器用陶匏。五方上帝、日月、内官、 中官、外官及众星,并皆从祀。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坛之第二等;内五星已下 官五十五座,在坛之第三等;二十八宿已下中官一百三十五座,在坛之第四等;外 官百十二座,在坛下外壝之内;众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其牲,上帝及配帝 用苍犊二,五方帝及日月用方色犊各一,内官已下加羊豕各九。夏至,祭皇地祗于 方丘,亦以景帝配。其坛在宫城之北十四里。坛制再成,下成方十丈,上成五丈。 每祀则地祇及配帝设位于坛上,神州及五岳、四镇、四渎、四海、五方、山林、川 泽、丘陵、坟衍、原隰,并皆从祀。神州在坛之第二等。五岳已下三十七座,在坛 下外壝之内。丘陵等三十座,在壝外。其牲,地祗及配帝用犊二,神州用黝犊一, 岳镇已下加羊豕各五。
孟春辛日,祈谷,祀感帝于南郊,元帝配,牲用苍犊二。孟夏之月,雩祀昊天 上帝于圆丘,景帝配,牲用苍犊二。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犊十。 季秋,祀五方上帝于明堂,元帝配,牲用苍犊二。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犊 十。孟冬,祭神州于北郊,景帝配,牲用黝犊二。
贞观初,诏奉高祖配圆丘及明堂北郊之祀,元帝专配感帝,自余悉依武德。永 徽二年,又奉太宗配祀于明堂,有司遂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
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礼官等奏议曰:
臣等谨寻方册,历考前规,宗祀明堂,必配天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五郊,预 入有堂,自缘从祀。今以太宗作配,理有示安。伏见永徽二年七月,诏建明堂,伏 惟陛下天纵圣德,追奉太宗,已遵严配。时高祖先在明堂,礼司致惑,竟未迁祀, 率意定仪,遂便著令。乃以太宗皇帝降配五人帝,虽复亦在明堂,不得对越天帝, 深乖明诏之意,又与先典不同。
谨案《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 堂,以配上帝。伏惟诏意,义在于斯。今所司行令殊为失旨。又寻汉、魏、晋、宋 历代礼仪,并无父子同配明堂之义。唯《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 宗武王。”郑玄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昊天于圆丘, 郊谓祭上帝于南郊,祖、宗谓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也。”寻郑此注,乃以祖、宗合 为一祭,又以文、武共在明堂,连衽配祀,良为谬矣。故王肃驳曰:“古者祖有功 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于明堂者也。审如郑义,则《孝经》当 言祖祀文王于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庙,又尊其祀,孰 谓祖于明堂者乎?”郑引《孝经》以解《祭法》,而不晓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义 旨也。又解“宗武王”云:“配勾芒之类,是谓五神,位在堂下。”武王降位,失 君叙矣。
又案《六韬》曰:“武王伐纣,雪深丈余,五车二马,行无辙迹,诣营求谒。 武王怪而问焉,太公对曰:‘此必五方之神,来受事耳。’遂以其名召入,各以其 职命焉。既而克殷,风调雨顺。”岂有生来受职,殁同配之,降尊敌卑,理不然矣。 故《春秋外传》曰:“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典祀也。”《传》言五者, 故知各是一事,非谓祖、宗合祀于明堂也。
臣谨上考殷、周,下洎贞观,并无一代两帝同配于明堂。南齐萧氏以武、明昆 季并于明堂配食,事乃不经,未足援据。又检武德时令,以元皇帝配于明堂,兼配 感帝。至贞观初缘情革礼,奉祀高祖配于明堂,奉迁世祖专配感帝。此即圣朝故事 已有递迁之典,取法宗庙,古之制焉。伏惟太祖景皇帝构室有周,建绝代之丕业; 启祚汾、晋,创历圣之洪基。德迈发生,道符立极。又世祖元皇帝潜鳞韫庆,屈道 事周,导浚发之灵源,肇光宅之垂裕。称祖清庙,万代不迁。请停配祀,以符古义。 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创制改物,体元居正,为国始祖,抑有旧 章。昔者炎汉高帝,当涂太祖,皆以受命,例并配天。请遵故实,奉祀高祖于圆丘, 以配昊天上帝。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元,功清下渎,拯率土之涂炭,协大造于生 灵,请准诏书,宗祀于明堂,以配上帝。又请依武德故事,兼配感帝作主。斯乃二 祖德隆,永不迁庙;两圣功大,各得配天。远协《孝经》,近申诏意。
二年七月,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又奏议:
据祠令及新礼,并用郑玄六天之议,圆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堂 祭太微五帝。谨按郑玄此义,唯据纬书,所说六天,皆谓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属 穹苍。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谓圆丘所祭昊天下帝为北辰星曜魄宝。又说 《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及明堂严父配天,皆为太微五帝。考其所说,舛谬特 深。按《周易》云:“日月丽于天,百谷草木丽于地。”又云:“在天成象,在地 成形。”足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毛诗传》云:“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 苍苍,则称苍天。”此则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例。且天地各一,是曰两仪。天尚 无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肃群儒,咸驳此义。又检太史《圆丘图》,昊天上帝座外, 别有北辰座,与郑义不同。得太史令李淳风等状,昊天上帝图位自在坛上,北辰自 在第二等,与北斗并列,为星官内座之首,不同郑玄据纬书所说。此乃羲和所掌, 观象制图,推步有征,相沿不谬。
又按《史记天官书》等,太微宫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五星所奉。以其是 人主之象,故况之曰帝。亦如房心为天王之象,岂是天乎!《周礼》云:“兆五帝 于四郊。”又云:“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惟称五帝,皆不言天。此自太微之 神,本非穹昊之祭。又《孝经》惟云“郊祀后稷”,无别祀圆丘之文。王肃等以为 郊即圆丘,圆丘即郊,犹王城、京师,异名同实。符合经典,其义甚明。而今从郑 说,分为两祭,圆丘之外,别有南郊,违弃正经,理深未允。且检吏部式,惟有南 郊陪位,更不别载圆丘。式文既遵王肃,祠令仍行郑义,令、式相乖,理宜改革。
又《孝经》云“严父莫大于配天”,下文即云:“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 上帝。”则是明堂所祀,正在配天,而以为但祭星官,反违明义。又按《月令》: “孟春之月,祈谷于上帝。”《左传》亦云:“凡祀,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故郊 祀后稷,以祈农事。”然则启蛰郊天,自以祈谷,谓为感帝之祭,事甚不经。今请 宪章姬、孔,考取王、郑,四郊迎气,存太微五帝之祀;南郊明堂,废纬书六天之 义。其方丘祭地之外,别有神州,谓之北郊,
分地为二,既无典据,理又不通,亦请合为一祀,以符古义。仍并条附式令, 永垂后则。
敬宗等又议笾、豆之数曰:“按今光禄式,祭天地、日月、岳镇、海渎、先蚕 等,笾、豆各四。祭宗庙,笾、豆各十二。祭社稷、先农等,笾、豆各九。祭风师、 雨师,笾、豆各二。寻此式文,事深乖谬。社稷多于天地,似不贵多。风雨少于日 月,又不贵少。且先农、先蚕,俱为中祭,或六或四,理不可通。又先农之神,尊 于释奠,笾、豆之数,先农乃少,理既差舛,难以因循。谨按《礼记郊特牲》云: ‘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此即祭 祀笾、豆,以多为贵。宗庙之数,不可逾郊。今请大祀同为十二,中祀同为十,小 祀同为八,释奠准中祀。自余从座,并请依旧式。”诏并可之,遂附于礼令。
乾封初,高宗东封回,又诏依旧祀感帝及神州。司礼少常伯郝处俊等奏曰:
显庆新礼,废感帝之祀,改为祈谷。昊天上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检旧礼, 感帝以世祖元皇帝配。今既奉敕仍旧复祈谷为感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神州,又高 祖依新礼见配圆丘昊天上帝及方丘皇地祇,若更配感帝神州,便恐有乖古礼。按 《礼记·祭法》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殷人禘喾而 郊冥,周人禘喾而郊稷。”郑玄注云:“禘谓祭昊天于圆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 又按《三礼义宗》云,“夏正郊天者,王者各祭所出帝于南郊”,即《大传》所谓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是也。此则禘须远祖,郊须始祖。今若禘郊 同用一祖,恐于典礼无所据。其神州十月祭者,十月以阴用事,故以此时祭之,依 检更无故实。按《春秋》“启蛰而郊”,郑玄注“礼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又《三礼义宗》云:“祭神州法,正月祀于北郊。”请依典礼,以正月祭者。请集 奉常博士及司成博士等总议定奏闻。其灵台、明堂,检书礼用郑玄义,仍祭五方帝, 新礼用王肃义。
又下诏依郑玄义祭五天帝,其雩及明堂,并准敕祭祀。于是奉常博士陆遵楷、 张统师、权无二、许子儒等议称:“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 北郊。咸和中议,北郊同用正月,然皆无指据。武德来礼令即用十月,为是阴用事, 故于时祭之。请依旧十月致祭。”
乾封二年十二月,诏曰:
夫受命承天,崇至敬于明祀;膺图纂箓,昭大孝于严配。是以荐鲦鲿于清庙, 集振鹭于西雍,宣《雅》、《颂》于太师,明肃恭于考室。用能纪配天之盛业,嗣 积德之鸿休,永播英声,长为称首。周京道丧,秦室政乖,礼乐沦亡,典经残灭。 遂使汉朝博士,空说六宗之文;晋代鸿儒,争陈七祀之议。或同昊天于五帝,分感 帝于五行。自兹以降,递相祖述,异论纷纭,是非莫定。
朕以寡薄,嗣膺丕绪,肃承禋祀,明发载怀,虔奉宗祧,寤寐兴感。每惟宗庙 之重,尊配之仪,思革旧章,以申诚敬。高祖太武皇帝抚运膺期,创业垂统,拯庶 类于涂炭,寘怀生于仁寿。太宗文皇帝德光齐圣,道极几神,执锐被坚,栉风沐雨, 劳形以安百姓,屈己而济四方,泽被区中,恩覃海外。乾坤所以交泰,品物于是咸 亨。掩玄阙而开疆,指青丘而作镇。巍巍荡荡,无得名焉。《礼》曰:“化人之道, 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者,非物自外至也,自内生于心也。是以惟贤 者乃能尽祭之义。”况祖功宗德,道冠百王;尽圣穷神,业高千古。自今以后,祭 圆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等祠,高祖太武皇帝、太宗文皇帝崇配,仍总祭昊 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庶因心致敬,获展虔诚,宗祀配天,永光鸿烈。
仪凤二年七月,太常少卿韦万石奏曰:“明堂大享,准古礼郑玄义,祀五天帝, 王肃义,祀五行帝。《贞观礼》依郑玄义祀五天帝,显庆已来新修礼祀昊天上帝。 奉乾封二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伏奉上元三年三月敕,五礼并依贞观 年礼为定。又奉去年敕,并依周礼行事。今用乐须定所祀之神,未审依古礼及《贞 观礼》,为复依见行之礼?”时高宗及宰臣并不能断,依违久而不决。寻又诏尚书 省及学者详议,事仍不定。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则天临朝,垂拱元年七月,有司议圆丘、方丘及南郊、明堂严配之礼。成均助 教孔玄义奏议曰:
谨按《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明配尊大,昊天是也。 物之大者,莫若于天,推父比天,与之相配,行孝之大,莫过于此,以明尊配之极 也。又《易》云:“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郑玄注:’上帝, 天帝也。”故知昊天之祭,合祖考并配。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昊 天上帝于圆丘,义符《孝经》、《周易》之文也。神尧皇帝肇基王业,应天顺人, 请配感帝于南郊,义符《大传》之文。又《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祖,始 也;宗,尊也。所以名祭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义。又《孝经》云:“宗 祀文王于明堂。”文王言祖,而云宗者,亦是通武王之义。故明堂之祭,配以祖考。 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祭于明堂,义符《周易》及《祭法》之文也。
太子右谕德沈伯仪曰:
谨按《礼》:“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 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玄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昊天于圆丘,祭上帝于南 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伏寻严配之文,于此最为详备。虞、夏 则退颛顼而郊喾,殷人则舍契而郊冥。去取既多。前后乖次。得礼之序,莫尚于周。 禘喾郊稷,不间于二王;明堂宗祀,始兼于两配。咸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 为父,上主五帝;武王对父,下配五神。《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 其人也。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言严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 明堂,理未齐于配祭;既称宗祀,义独主于尊严。虽同两祭,终为一主。故《孝经 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帝宗”也。必若一神两祭便,则五祭十祠,荐献 频繁,礼亏于数。此则神无二主之道,礼崇一配之义。窃寻贞观、永徽,共尊专配; 显庆之后,始创兼尊。必以顺古而行,实谓从周为美。高祖神尧皇帝请配圆丘、方 泽,太宗文武圣皇帝请配南郊、北郊。高宗天皇大帝德迈九皇,功开万宇,制礼作 乐,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赖,窃惟莫大之孝,理当总配五天。
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等议曰:
伏惟高祖神尧皇帝凿乾构象,辟土开基。太宗文武圣皇帝绍统披元,循机阐极。 高宗天皇大帝弘祖宗之大业,廓文武之宏规。三圣重光,千年接旦。神功睿德,罄 图牒而难称;盛烈鸿猷,超古今而莫拟。岂徒锱铢尧、舜,糠粃殷、周而已哉!谨 案见行礼,昊天上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皇帝兼配。今议者引 《祭法》、《周易》、《孝经》之文,虽近稽古之辞,殊失因心之旨。但子之事父, 臣之事君,孝以成志,忠而顺美。窃以兼配之礼,特禀先圣之怀,爰取训于前规, 遂申情于大孝。《诗》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易》曰:“殷荐之上帝, 以配祖考。”敬寻厥旨,本合斯义。今若远摭遗文,近乖成典,拘常不变,守滞莫 通,便是臣黜于君,遽易郊丘之位,下非于上,靡遵弓剑之心。岂所以申太后哀感 之诚,徇皇帝孝思之德!慎终追远,良谓非宜。严父配天,宁当若是?伏据见行礼, 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今既先配五祠,理当依旧无改。高宗天皇大帝齐 尊曜魄,等邃含枢,阐三叶之宏基,开万代之鸿业。重规叠矩,在功烈而无差;享 帝郊天,岂祀配之有别。请奉高宗天皇大帝历配五祠。
制从万顷议。自是郊丘诸祠皆以三祖配。
及则天革命,天册万岁元年,加号为天册金轮大圣皇帝,亲享南郊,合祭天地。 以武氏始祖周文王追尊为始祖文皇帝,后考应国公追尊为无上孝明高皇帝,亦以二 祖同配,如乾封之礼。其后长安年又亲享南郊,合祭天地及诸郊丘,并以配焉。
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亲享昊天上帝于东都之明堂,以高宗天皇大崇配, 其仪亦依乾封故事。至景龙三年十一月,亲祀南郊,初将定仪注,国子祭酒祝钦明 希旨上言后亦合助祭,遂奏议曰:“谨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庙 曰享。’又《内司服》:‘职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后之衣服。’又《祭统》 曰:‘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 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上令宰相与礼官议详其事。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建议 云:“皇后南郊助祭,于礼不合。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按汉、 魏、晋、及后魏、齐、梁、隋等历代史籍,兴王令主,郊天祀地,代有其礼,史不 阙书,并不见皇后助祭之事。又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南 郊祀天,并无皇后助祭之礼。”尚书右仆射韦巨源又协同钦明之议,上遂以皇后为 亚献,仍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执笾豆焉。
时十一月十三日乙丑,冬至,阴阳人卢雅、侯艺等奏请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 为吉会。时右台侍御史唐绍奏曰:“礼所以冬至祀圆丘于南郊,夏至祭方泽于北郊 者,以其日行躔次,极于南北之际也。日北极当晷度循半,日南极当晷度环周。是 日一阳爻生,为天地交际之始。故《易》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即冬 至卦象也。一岁之内,吉莫大焉。甲子但为六旬之首,一年之内,隔月常遇,既非 大会,晷运未周,唯总六甲之辰,助四时而成岁。今欲避环周以取甲子,是背大吉 而就小吉也。”太史令傅孝忠奏曰:“准《漏刻经》,南陆北陆并日校一分,若用 十二日,即欠一分。未南极,即不得为至。”上曰:“俗谚云,‘冬至长于岁’, 亦不可改。”竟依绍议以十三日乙丑祀圆丘。
睿宗太极元年正月,初将有事南郊,有司立议,惟祭昊天上帝而不设皇地祇位。 谏议大夫贾曾上表曰:
微臣详据典礼,谓宜天地合祭。谨按《礼祭法》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 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传曰:大祭曰禘。然则郊之与庙,俱有禘祭。禘庙,则祖 宗之主俱合于太祖之庙;禘郊,则地祇群望俱合于圆丘,以始祖配享。皆有事而大 祭,异于常祀之义。《礼大传》曰:“不王不禘。”故知王者受命,必行禘礼。 《虞书》曰:“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肆类于上帝,祇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 群神。”此则受命而行禘礼者也。言“格于文祖”,则馀庙之享可知矣。言“类于 上帝”,则地祇之合可知矣。且山川之祀,皆属于地,群望尚遍,况地祇乎!《周 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神祇,以和邦国,以谐万 人。”又“凡六乐者,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此则禘郊合天神、地祇、人鬼而祭 之乐也。
《三辅故事》汉祭圆丘仪:昊天上帝位正南面,后土位兆亦南面而少东。又 《东观汉记》云:“光武即位,为坛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故事。二年正 月,于洛阳城南依鄗为圆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按两汉时自有后土及北 郊祀,而此已于圆丘设地位,明是禘祭之仪。又《春秋说》云:“王者一岁七祭, 天地合食于四孟,别于分、至。”此复天地自常有同祭之义。王肃云:“孔子言兆 圆丘于南郊,南郊即圆丘,圆丘即南郊也。”又云:“祭天地配。”此亦郊祀合祭 之明说。惟郑康成不论禘当合祭,而分昊天上帝为二神,专凭纬文,事匪经见。又 其注《大传》“不环不禘”义,则云:“正岁之首,祭感帝之精,以其祖配。”注 《周官·大司乐》圆丘,则引《大传》之禘以为冬至之祭。递相矛盾,未足可依。
伏惟陛下膺箓居尊,继文在历,自临宸极,未亲郊祭。今之南郊,正当禘礼, 固宜合祀天地,咸秩百神,答受命之符,彰致敬之道。岂可不崇盛礼,同彼常郊, 使地祇无位,未从禘享!今请备设皇地祇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然 郊丘之祀,国之大事,或失其情,精禋将阙。臣术不通经,识惭博古,徒以昔谬礼 职,今忝谏曹,正议是司,敢陈忠谠。事有可采,惟断之圣虑。
制令宰臣召礼官详议可否。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国子司业郭山恽等咸请依曾 所奏。时又将亲享北郊,竟寝曾之表。
玄宗即位,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亲享圆丘。时中书令张说为礼仪使,卫尉少卿 韦绦为副,说建议请以高祖神尧皇帝配祭,始罢三祖同配之礼。至二十年,萧嵩为 中书令,改撰新礼。祀天一岁有四,祀地有二。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高祖神 尧皇帝配,中官加为一百五十九座,外官减为一百四座。其昊天上帝及配帝二座, 每座笾、豆各用十二,簋、簠、、俎各一。上帝则太樽、著樽、牺樽、象樽、壶 樽各二,山罍六。配帝则不设太樽及壶樽,减山罍之四,余同上帝。五方帝座则笾、 豆各十,簋、簠、、俎各一,太樽二。大明、夜明,笾、豆各八,余同五方帝。 内官每座笾、豆二,簋、俎各一。内官已上设樽于十二阶之间。内官每道间著樽二, 中官牺樽二,外官著樽二,众星壶樽二。正月上辛,祈谷,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 高祖配,五方帝从祀。其上帝、配帝,笾、豆等同冬至之数。五方帝,太樽、著樽、 牺樽、山罍各一,笾、豆等亦同冬至之数。孟夏,雩昊天上之帝于圆丘,以太宗配, 五方帝及太昊等五帝、勾芒等五官从祀。其上帝配帝、五方帝,笾、豆各八,簋、 簠、、俎各一。五官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及俎各一。季秋,大享于明堂,祀 昊天上帝,以睿宗配,其五方帝、五人帝、五官从祀。笾、豆之数,同于雩祀。夏 至,礼皇地祇于方丘,以高祖配,其从祀神州已下六十八座,同贞观之礼。地祇、 配帝,笾、豆如圆丘之数。神州,笾、豆各四,簋、簠、、俎各一。五岳、四镇、 四海、四渎、五方、山林、川泽等三十七座,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各一。五方 五帝、丘陵、坟衍、原隰等三十座,笾、豆、簋、簠、、俎各一。立冬,祭神州 于北郊,以太宗配。二座笾、豆各十二,簋、簠、、俎各一。自冬至圆丘已下, 余同贞观之礼。
时起居舍人王仲丘既掌知修撰,仍建议曰:
按《贞观礼》,正月上辛,祀感帝于南郊,《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 祈谷。《左传》曰:“郊而后耕。”《诗》曰:“《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 《礼记》亦曰:“上辛祈谷于上帝。”则祈谷之文,传于历代,上帝之号,允属昊 天。而郑康成云:“天之五帝递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其所感,别祭尊之。 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之帝于南郊,以其祖配之。故周祭灵威仰,以后稷配之,因 以祈谷。”据所说祀感帝之意,本非祈谷。先儒所说,事恐难凭。今祈谷之礼,请 准礼修之。且感帝之祀,行之自久。《记》曰:“有其举之,莫可废也。”请于祈 谷之坛,遍祭五方帝。夫五帝者,五行之精。五行者,九谷之宗也。今请二礼并行, 六神咸祀。
又按《贞观礼》,孟夏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于南郊,《显庆礼》,则 雩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且雩祀上帝,盖为百谷祈甘雨。故《月令》云:“命有司大 雩帝,用盛乐,以祈谷实。”郑玄云:“雩上帝者,天之别号,允属昊天,祀于圆 丘,尊天位也。”然雩祀五帝既久,亦请二礼并行,以成大雩帝之义。
又《贞观礼》,季秋祀五方帝、五官于明堂,《显庆礼》,礼昊天上帝于明堂。 准《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先儒以为天是 感精之帝,即太微五帝,此即皆是星辰之例。且上帝之号,皆属昊天,郑玄所引, 皆云五帝。《周礼》曰:“王将旅上帝,张氈案,设皇邸。祀五帝,张大次小次。” 由此言之,上帝之与五帝,自有差等,岂可混而为一乎!《孝经》云:“严父莫大 于配天。”其下文即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郑玄注云:“上帝者, 天之别名,神无二主,故异其处。”孔安国之:“帝亦天也。”
然则禋享上帝,有合经义。而五方皆祀,行之已久,有其举之,难于即废。亦 请二礼并行,以成《月令》大享帝之义。
天宝十载五月已前,郊祭天地,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座,故将祭郊庙,告高祖神 尧皇帝室。宝应元年,杜鸿渐为太常卿礼仪使,员外郎薛颀、归崇敬等议:“以神 尧为受命之主,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太祖景皇帝始受封于唐,即殷之 契,周之后稷也。请以太祖景皇帝郊祀配天地,告请宗庙,亦太祖景皇帝酌献。谏 议大夫黎干议,以太祖景皇帝非受命之君,不合配享天地。二年五月,干进议状为 十诘十难,曰:
集贤校理润州别驾归崇敬议状及礼仪使判官水部员外郎薛颀等称:禘谓冬至祭 天于圆丘,周人则以远祖帝喾配,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配昊天于圆丘。
臣干诘曰:“《国语》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商人禘舜,周人禘喾。” 俱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一也。《诗·商颂》曰:“《长发》,大禘也。”又不言昊 天于圆丘,二也。《诗·周颂》曰:“《雍》,禘太祖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 三也。《礼记·祭法》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殷人、周人俱禘喾。”又 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四也。《礼记·大传》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以其祖配之。”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五也。《尔雅·释天》曰:“禘,大祭也。”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六也。《家语》云:“凡四代帝王之所郊,皆以配天也。其 所谓禘者,皆五年大祭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七也。卢植云:“禘,祭名。 禘者谛也,事尊明谛,故曰禘。”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八也。王肃云:“禘谓于 五年大祭之时。”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九也。郭璞云:“禘,五年之大祭。”又 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十也。
臣干谓禘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诗》、《礼》经传,文义昭然。今略举十诘以 明之。臣惟见《礼记·祭法》及《礼记·大传》、《商颂·长发》等三处郑玄注, 或称祭昊天,或云祭灵威仰。臣精详典籍,更无以禘为祭昊天于圆丘及郊祭天者。 审如禘是祭之最大,则孔子说《孝经》为万代百王法,称周公大孝,何不言禘祀帝 喾于圆丘以配天,而反言“郊祀后稷以配天?”是以《五经》俱无其说,圣人所以 不言。轻议大典,亦何容易。犹恐不悟,今更作十难。
其一难曰:《周颂》:“《雍》,禘祭太祖也。”郑玄笺云:“禘,大祭。太 祖,文王也。”《商颂》云:“《长发》,大禘也。”玄又笺云:“大禘,祭天也。” 夫商、周之《颂》,其文互说。或云禘太祖,或云大禘,俱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详 览典籍,更无异同。惟郑玄笺《长发》,乃称是郊祭天。详玄之意,因此《商颂》 禘如《大传》云大祭,如《春秋》“大事于太庙”,《尔雅》“禘大祭”,虽云大 祭,亦是宗庙之祭,可得便称祭天乎?若如所说,大禘即云郊祭天,称禘即是祭宗 庙。又《祭法》说虞、夏、商、周禘黄帝与喾,《大传》“不王不禘”,禘上俱无 大字,玄何因复称祭天乎?又《长发》文亦不歌喾与感生帝,故知《长发》之禘, 而非禘喾及郊祭天明矣。殷、周五帝之大祭,群经众史及鸿儒硕学,自古立言著论, 序之详矣,俱无以禘为祭天。何弃周、孔之法言,独取康成之小注,便欲违经非圣, 诬乱祀典,谬哉!
其二难曰:《大传》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诸侯及其太祖”者,此说王者则当禘。其谓《祭法》,虞、夏、殷、周禘黄帝及喾, “不王则不禘,所当禘其祖之所自出”,谓虞、夏出黄帝,殷、周出帝喾,以近祖 配而祭之。自出之祖,既无宗庙,即是自外至者,故同之天地神祇,以祖配而祀之。 自出之说,非但于父,在母亦然。《左传》子产云:“陈则我周之自出。”此可得 称出于太微五帝乎?故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此之 谓也。及诸侯之禘,则降于王者,不得祭自出之祖,只及太祖而已。故曰“诸侯及 其太祖”,此之谓也。郑玄错乱,分禘为三:注《祭法》云“禘谓祭昊天于圆丘”, 一也。注《大传》称“郊祭天,以后稷配灵威仰”,笺《商颂》又称“郊祭天”, 二也。注《周颂》云“禘大祭,大于四时之祭,而小于祫,太祖谓文王”,三也。 禘是一祭,玄析之为三,颠倒错乱,皆率胸臆,曾无典据,何足可凭。
其三难曰:虞、夏、殷、周已前,禘祖之所自出,其义昭然。自汉、魏、晋已 还千余岁,其礼遂阙。又郑玄所说,其言不经,先儒弃之,未曾行用。愚以为错乱 之义,废弃之注,不足以正大典。
其四难曰:所称今《三礼》行于代者,皆是郑玄之学,请据郑学以明之。曰虽 云据郑学,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之庙以配天,复与郑义相乖。何者?《王制》云: “天子七庙。”玄云:“此周礼也。”七庙者,太祖及文、武之祧与亲庙四也。殷 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也。据郑学,夏不以鲧及颛顼、昌意为始祖,昭然可知 也。而欲引稷、契为例,其义又异是。爰稽邃古洎今,无以人臣为始祖者,惟殷以 契,周以稷。夫稷、契者,皆天子元妃之子,感神而生。昔帝喾次妃简狄,有戎 氏之女,吞玄鸟之卵,因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大功。舜乃命契作司徒,百姓 既和,遂封于商。故《诗》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此之谓也。 后稷者,其母有邰氏之女曰姜嫄,为帝喾妃,出野履巨迹,歆然有孕,生稷。稷长 而勤于稼穑,尧闻,举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大功,舜封于邰,号曰后稷。唐、 虞、夏之际,皆有令德。故《诗》曰:“履帝武敏歆,居然生子,即有邰家室。” 此之谓也。舜、禹有天下,稷、契在其间,量功比德,抑其次也。舜授职,则播百 谷,敷五教。禹让功,则平水土,宅百揆。故《国语》曰:“圣人之制祀也,功施 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契为司徒而人辑睦,稷勤百谷而死,皆居前代祀 典,子孙有天下,得不尊而祖之乎?
其五难曰:既遵郑说,小德配寡,遂以后稷只配一帝,尚不得全配五帝。今以 景皇帝特配昊天,于郑义可乎?
其六难曰:众难臣云:“上帝与五帝,一也。所引《春官》:祀天旅上帝,祀 地旅四望。旅训众,则上帝是五帝。臣曰,不然。旅虽训众,出于《尔雅》,及为 祭名,《春官》训陈,注有明文。若如所言,旅上帝便成五帝,则季氏旅于泰山, 可得便是四镇耶?
其七难曰:所云据郑学,则景皇帝亲尽,庙主合祧,却欲配祭天地,错乱祖宗。 夫始祖者,经纶草昧,体大则天,所以正元气广大,万物之宗尊,以长至阳气萌动 之始日,俱祀于南郊也。夫万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扫地 而祭,质也。器用陶匏,性也。牲用犊,诚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至尊至质, 不敢同于先祖,礼也。故《白虎通》曰:“祭天岁一,何?天至尊至质,事之不敢 亵黩,故因岁之阳气始达而祭之。”今国家一岁四祭之,黩莫大焉。上帝、五帝, 其祀遂阙,怠亦甚矣。黩与怠,皆礼之失,不可不知。夫亲有限,祖有常,圣人制 礼,君子不以情变易。国家重光累圣,历祀百数,岂不知景皇帝始封于唐。当时通 儒议功度德,尊神尧克配彼天,宗太宗以配上帝。神有定主,为日已久。今欲黜神 尧配含枢纽,以太宗配上帝,则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岂礼意乎!非止 神祇错位,亦以祖宗乖序,何以上称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尧之功,太宗之德, 格于皇天上帝,臣以为郊祀宗祀,无以加焉。
其八难曰:欲以景皇帝为始祖,既非造我区宇,经纶草昧之主,故非夏始祖禹、 殷始祖契、周始祖稷、汉始祖高帝、魏始祖武皇帝、晋始祖宣帝、国家始祖神尧皇 帝同功比德,而忽升于宗祀圆丘之上,为昊天匹,曾谓圆丘不如林放乎?
其九难曰:昨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为始祖,晋武帝炎以宣帝懿为始祖者。夫 孟德、仲达者,皆人杰也。拥天下之强兵,挟汉、魏之微主,专制海内,令行草偃, 服衮冕,陈轩悬,天子决事于私第,公卿列拜于道左,名虽为臣,势实凌君。后主 因之而业帝,前王由之而禅代,子孙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其十难曰:所引商、周、魏、晋,既不当矣,则景皇帝不为始祖明矣。我神尧 拔出群雄之中,廓清隋室,拯生人于涂炭,则夏禹之勋不足多;成帝业于数年之间, 则汉祖之功不足比。夏以大禹为始祖,汉以高帝为始祖,则我唐以神尧为始祖,法 夏则汉,于义何嫌?今欲革皇天之礼,易太祖之庙,事之大者,莫大于斯,曾无按 据,一何寡陋,不愧于心,不畏于天乎!
以前奉诏,令诸司各据礼经定议者。臣干忝窃朝列,官以谏为名,以直见知, 以学见达,不敢不罄竭以裨万一。昨十四日,具以议状呈宰相,宰相令朝臣与臣论 难。所难臣者,以臣所见独异,莫不胜辞飞辩,竞欲碎臣理,钳臣口。剖析毫厘, 分别异同,序坟典之凝滞,指子传之乖谬,事皆归根,触物不碍。但臣言有宗尔, 岂辩者之流也。又归崇敬、薛颀等援引郑学,欲芜祀典,臣为明辩,迷而不复。臣 辄作十诘十难,援据坟籍,昭然可知。庶郊禘事得其真,严配不失其序,皇灵降祉, 天下蒙赖。臣亦何顾不蹈鼎镬?谨敢闻达,伏增悚越。
议奏,不报。
至二年春夏旱。言事者云:太祖景皇帝追封于唐,高祖实受命之祖,百神受职, 合依高祖。今不得配享天地,所以神不降福,以致愆阳。代宗疑之,诏百僚会议。 太常博士独孤及献议曰:
礼,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受命始封之君,皆为太祖。继太祖 已下六庙,则以亲尽迭毁。而太祖之庙,虽百代不迁。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 也。故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 而祖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则明自古必以首封之君,配昊 天上帝。唯汉氏崛起丰沛,丰公太公,皆无位无功,不可以为祖宗,故汉以高皇帝 为太祖,其先细微也。非足为后代法。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柱国之任,翼周弼魏,肇启王业,建封于唐。高祖因之,以 为有天下之号,天所命也。亦如契之封商,后稷之封邰。禘郊祖宗之位,宜在百代 不迁之典。郊祀太祖,宗祀高祖,犹周之祖文王而宗武王也。今若以高祖创业,当 跻其祀,是弃三代之令典,尊汉氏之末制,黜景皇帝之大业,同丰公太公之不祀, 反古违道,失孰大焉?夫追尊景皇,庙号太祖,高祖、太宗所以崇尊之礼也。若配 天之位既异,则太祖之号宜废,祀之不修,庙亦当毁。尊祖报本之道,其坠于地乎! 汉制,擅议宗庙,以大不敬论。今武德、贞观宪章未改,国家方将敬祀事,和神人, 禘郊之间,恐非所宜。臣谨稽礼文,参诸往制,请仍旧典。
竟依归崇敬等议,以太祖配享天地。
广德二年正月十六日,礼仪使杜鸿渐奏:“郊、太庙,大礼,其祝文自今已后, 请依唐礼,板上墨书。其玉简金字者,一切停废。如允臣所奏,望编为常式。”敕 曰:“宜行用竹简。”
贞元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德宗亲祀南郊。有司进图,敕付礼官详酌。博士柳冕 奏曰:“开元定礼,垂之不刊。天宝改作,起自权制,此皆方士谬妄之说,非礼典 之文,请一准《开元礼》。”从之。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诏:“郊礼之议,本于至 诚。制礼定名,合从事实,使名实相副,则尊卑有伦。五方配帝,上古哲王,道济 烝人,礼著明祀。论善计功,则朕德不类,统天御极,朕位攸同。而于祝文称臣以 祭,既无益于诚敬,徒有渎于等威。前京兆府司录参军高佩上疏陈请,其理精详。 朕重变旧仪,访于卿士,申明大义,是用释然。宜从改正,以敦至礼。自今已后, 祀五方配帝祝文,并不须称臣。其余礼数如旧。”
六年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诏以皇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上问礼官: “亚献、终献合受誓诫否?”吏部郎中柳冕曰:“准《开元礼》,献官前七日于内 受誓诫。辞云:‘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今以皇太子为亚献,请改旧 辞,云‘各扬其职,肃奉常仪’。”从之。
十五年四月,术士匡彭祖上言:“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请每于四季月郊祀天 地。”诏礼官儒者议。归崇敬曰:“准礼,立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立夏日迎夏 于南郊,祭赤帝。立秋后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地,祭黄帝。秋、冬各于其方。黄帝 于五行为土,王在四季,土生于火,用事于木,而祭于秋,三季则否。汉、魏、周、 隋,共行此礼。国家土德乘时,亦以每岁六月土王之日,祀黄帝于南郊,以后土配, 合于典礼。彭祖凭候纬之说,据阴阳之书,事涉不经,恐难行用。”乃寝。
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将有事于南郊。穆宗问礼官:“南郊卜日否?”礼院奏: “伏准礼令,祠祭皆卜。自天宝已后,凡欲郊祀,必先朝太清宫,次日飨太庙,又 次日祀南郊。相循至今,并不卜日。”从之。及明年正月,南郊礼毕,有司不设御 榻,上立受群臣庆贺。及御楼仗退,百僚复不于楼前贺,乃受贺于兴庆宫。二者阙 礼,有司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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